关于转发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》的通知
关于转发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》的通知
文号:沪财税〔2016〕83号
发文单位: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
发文日期:2016-11-08
索引号:SY00242785X0201600153
主题分类: 政策文件
名称: 关于转发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》的通知
状态:全文有效
各区财政局、税务局,市财政监督局,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:
现将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》(财税〔2016〕103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
上海市财政局
上海市国家税务局
2016年11月8日